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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召开2021年度法治工作会

字号+作者:曹宇 来源: 2021-04-29 10:21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会议现场太原讯(曹宇)4月18日下午,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太原召开2021年度法治工作会,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法治工作,部署企业“十四五”法治建设工作,'...

会议现场

太原讯(曹宇)4月18日下午,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太原召开2021年度法治工作会,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法治工作,部署企业“十四五”法治建设工作,通过深入分析法治工作现状、交流经验,明确今后一段时期企业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中铁十二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支卫清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铁十二局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蒋盛煌作法治工作报告;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黄卫远主持会议。中铁十二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胡建国,副总经理、华南工程指挥部总经理王红伟,二级咨询祁玺剑出席会议。

支卫清在讲话中指出,“十三五”期间,全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加强法治央企建设的一系列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企业法治建设,集团各级法律合规部门和广大法务人员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法律合规体系,大力拓展和延伸法治工作“触角”,将法治工作嵌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法治兴则企业兴,法治强则企业强。在分析企业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后,支卫清强调,依法治企是企业治理的主导原则,全集团要秉承法治的信仰、舍我其谁的精神,紧紧围绕集团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推动企业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针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企业法律合规工作,支卫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和强化法治思维。系统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增强全员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底线意识,特别是要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带动整体正确处理好企业法治建设、合规经营和改革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因时应变,进一步完善法律合规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重点做好“四项法律审核”和法律纠纷案件降控,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严肃奖惩问责,加快推进法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满足集团改革发展中的法律需求。三是对标一流,用法治建设保障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构建企业法治建设大格局,强化“以项目为中心”法律价值创造作用,着力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把法治工作从专项业务向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升级。

蒋盛煌回顾了“十三五”期间全集团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通过五年的建设,法治工作顶层设计管理明显增强、组织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夯实、合规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诉讼纠纷管控成效显著、法治宣传教育有序开展,依法治企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蒋盛煌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体现,是适应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蒋盛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转变法治工作只是服务工作、法律专业工作和防范风险“三个观念”,进一步明确法治工作的核心要义;要落实主管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总法律顾问的业务分管责任、法律合规人员的具体责任、项目法律联络员的基础责任“四个责任”,进一步明确法治工作的层级定位;实现法律审核工作从量变到质变、合规管理从完善制度到构建体系、诉讼纠纷案件从被动应诉到主动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点线推进到全面覆盖、法治管理工作从境内抓实向境外拓展“五个提升”,进一步明确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和合规管理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上,集团所属各公司主管领导向中铁十二局主管领导递交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状》《法律纠纷案件“压存控增、提质创效”目标责任状》。中铁十二局一公司、中铁十二局三公司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采取“现场+视频”形式召开。中铁十二局领导、二级咨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所属各单位主管领导、法律合规工作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未在主会场参会的区域性经营部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所属各单位总部其他部门负责人、合规官在视频分会场参会,共计33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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