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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开讲啦】学纪检监察演变史 做循规蹈矩践行人

字号+作者: 来源: 2020-10-30 11:40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杨胜达同志们:按照中铁十五局党委和公司党委“四史”教育“党课开讲啦”的工作要求,我初学了“四史”的相关知识,对其有了一定的认识,现对学习“四史”意义'...

杨胜达

同志们:

按照中铁十五局党委和公司党委“四史”教育“党课开讲啦”的工作要求,我初学了“四史”的相关知识,对其有了一定的认识,现对学习“四史”意义的认识,并结合分管的工作,就“学纪检监察演变史 做循规蹈矩践行人”为主题,将我对纪检监察的演变、党规党纪的内在特质、违规违纪的具体表现、循规蹈矩的实践要求的理解认识,与大家共同交流一下,不足之处敬请大家斧正。

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门必修课,也是党组织要求大家必做的一门功课,望大家自觉参与学习。

2020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首次提出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简称“四史”)的要求,这是中国人要读懂中国历史的必然要求,也必须知道我们从哪里来、怎么来的、到哪里去、要做好什么的必然要求。历史与实践证明很好的证明了,贯彻落实好“四史”的学习教育,对提升自身文化知识,正确研判世情、国情、党情,科学把握党和国家所处的历史方位;对批判错误思潮,理清历史脉络;对汲取治国理政经验智慧,提高治国理政能力水平;对增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发掘利用好红色文化资源,推动思政课创新,掌握学习研究的叙事权、话语权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7月31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2020年1月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起来,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同新时代我们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丰富实践联系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学习“四史”,这是党中央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继续发扬重视学习、善于进步的优良传统,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将历史经验、现实发展与未来战略相结合,而提出的重要政治任务。“欲知大道,必先为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在不同场合多次阐述学习“四史”的重要性与方法论,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多重温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伟大历史,心中就会增添很多正能量”。学习“四史”必先深刻理解认识“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因为“四史”是研判世情、国情、党情,科学把握党和国家所处历史方位的前提与基础;“四史”是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理清历史脉络的必然要求;“四史”是汲取经验智慧,提高治国理政能力水平的迫切需要;“四史”是坚定理想信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四史”是发掘利用好红色文化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推动思政课创新,掌握学习研究的叙事权、话语权的应有之义。

“要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回首过往,不忘初心,是为了走得更为坚定、走得更为长远。因此,学习“四史”,以史为鉴,服务现实,意义重大!

今天我主要讲讲党的纪检监察史方面的相关内容,党的十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的纪律”“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习主席高度重视立规矩、强纪律,以鲜明提出“八项规定”为标志,在健全党规党纪、维护纪律严肃性、强化法纪执行力、扎紧制度“笼子”等方面,极大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党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文件,并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远未到大功告成之时。前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党纪律建设的针对性。在新时代,要贯彻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这些都离不开坚强的纪律作保证。回顾中央纪律检查机构的历史沿革,可以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就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一路走来,从胜利走向胜利。

第一部分 纪检监察的演变历程

首先给大家讲下中纪委的由来。1927年,党的五大设立了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的党内最高监督机关,也可以说是今天中纪委的前身。当年6月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增设“监察委员会”一章,并明确提出:“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党的自身建设与党纪党法的权威第一次有了组织保障。

一、设立党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背景

在党的四大之前,由中央局或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地方党组织直接负责处理党员的不廉行为和违纪行为。随着革命事业发展,革命环境不断恶化,成立专门管理与监督党员和党组织的机关,有了极强的现实需求。

首先,党的队伍迅速发展壮大。第一次国共合作后,党的队伍蓬勃发展,“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全家或全村入党的现象。”到五大前,全国党员人数由994人迅速发展壮大为57967人。党员队伍迅速发展,难免良莠不齐。一些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忽视了对申请入党人员的考察和教育,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突击发展党员的现象。一些投机分子乘机混入党内,而一些掌握财权、物权的共产党员,由于缺少组织监督,违反党纪甚至贪污腐化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尽管是少数,但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特别是,“中山舰事件”和“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少数立场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为留在国民党军队中任职,放弃共产党党籍,因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刻不容缓。

其次,党组织作风建设的需要。从一大至三大,党中央组织主要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下设的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工农部等部门。一大至四大后,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年只有两三个委员在工作,其他委员都被分派各地。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只有一个中央委员在工作,发号施令。在五大报告中,陈独秀明确指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党目前还不是一个有完善组织的党,而是各个共产主义者的小组…在组织工作方面,最重要的是使中央成为强有力的中央。”因此,在当时设立监察机构,是维护中央权威与组织权威的需要。

再次,设立监察委员会有现实基础。这一方面是借鉴俄共(布)的经验。1920年9月,俄共(布)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有必要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应当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监督的同志组成。”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成立监察委员会。另一方面,在国内,1926年4月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成立了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关——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该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对纯洁党的组织起了很大作用。最有代表性的是,广东区委将脱离党组织、与党对立的一大代表周佛海开除出党,只可惜中央监察委员会只运行了一年:由于五大后革命形势更加艰难,中央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十分困难。

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们的光辉革命生涯,是早期党的纪律建设的缩影。因1928年党的六大撤销中央监察委员会,代之以中央审查委员会。这个从成立到废止仅一年的纪律监察机构,是党的纪律与组织管理的重要探索。

二、纪检监察机构的简要发展

1、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

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始建于大革命时期。1924年,党的四大后,工农运动蓬勃发展,党的组织迅速壮大“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前后,面对国民党高官厚禄的诱惑和屠杀、某些党员经不住血雨腥风的考验,出现了蜕化变质甚至叛党投敌的问题,迫切需要严明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在大革命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1927年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最早设立的纪律检查机构,由正式委员7人、候补委员3人组成。五大党章专门规定:“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建立及五大党章的通过,标志着党内监察体制的初步形成。

2、党的六大--选举产生中央审查委员会

1928年党的六大党章规定:“为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起见,党的全国大会,省县市代表大会,选举中央或省县市审查委员会。”其监察职责与五大党章相比有所改变,工作重点也不尽相同,更强调对党内财务和机关工作的监督,对于党员违纪问题的处理,则由党员大会或各级党部行使。党的六大选举产生了中央审查委员会。到1950年底,全国大部分地方党组织都建立了纪委。

3、党的六届五中全会--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

1931年2月中央曾设立监察委员会。1933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各省县于最近召集的省县级党代表大会时选举省县级的监察委员,成立各省县监察委员会。”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担负执行党纪和加强党纪教育的任务。由于处在战争环境下,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变动频繁,基本上未能真正开展工作,发挥应有作用,其机构、人员也很难保证。

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取消了六大党章中“审查委员会”一章,新设“党的监督机关”一章,共4条,对各级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任务、职权、领导体制作出明确规定,但迫于形势,七大没有产生监察机关,执行党纪的工作由各级党委直接负责,而日常具体工作则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七大党章的相关内容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4、1949年11月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面临新的考验。在进入繁华城市、执掌全国政权的历史条件下,党如何继续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成为要由实践作出回答的重要课题。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由朱德任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纪委”)。中纪委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之下进行工作,是党中央维护党纪的工作机构,各级纪委隶属同级党委领导。到1950年底,全国大部分地方党组织都建立了纪委。

5、1955年3月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

1955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中央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对党的高级干部的监督,坚决遏制了各种违法乱纪现象的重复发生。

1956年9月党的八大党章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地方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并且经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其任务是“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于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八大以后,各级监察委员会建立健全起来。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纪检机构停止工作,纪检监察工作遭到全面破坏。党的九大党章和十大党章,取消了关于党的纪律和监察机关的条款。“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的十一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6、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设立中央纪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纪检监察工作步入正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第一书记。在陈云领导下,中央纪委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7、党的十四大以后纪检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党的十二大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确立了“双重领导”体制。此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为维护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做了大量工作。

党的十四大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这是纪检体制的重大改革,更好地发挥了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整体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腐败毫不手软,形成强力震慑;实现中央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猛药去疴,查处包括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在内的多起举国震惊的大案要案。赢得了全党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坚决拥护。

第二部分 党规党纪的内在特质

我们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总的内容就是习主席在中纪委五次全会(2015.01)上概括的:党纪党章、国法、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四个方面,与其他政党和社会组织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根本目的,是保证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产生方式,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形成;运行保证,是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发展机理,是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把握:  

一、党纪党章源于斗争

我们党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壮大,党的纪律规矩也相伴相生、历经考验,可以说字字带血,每一条背后都有沉痛代价。总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建党初期。面对白色恐怖下的生存危机,党制定了简明而严格的纪律。1921年发布的第一个《党纲》,就明确提出“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章》,专设纪律一章,明确九条纪律,奠定了党规党纪的基础。第二个阶段是革命战争年代。面对国民党的血雨腥风、日本侵略者的残酷绞杀,党制定了许多强队伍、聚民心、保胜利的纪律措施。在1927年,成立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创建纪律检查制度;在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提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在1941年,延安整风运动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纪律建设方针;在1947年,在全军正式修订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至此,党的纪律规矩基本成形。第三个阶段是建设和改革时期。面对执政的严峻考验,为推进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发展完善。新中国诞生前夕,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两个务必”要求;在1956年,八大就强调要贯彻执行群众路线;1978年,拨乱反正,健全民主集中制和党规党纪,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规党纪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第四个阶段是十八大以来。党下大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清理健全党内法规,整合成立了各级监察委员会,党的纪律建设进入全新阶段。由此可见,我们党的纪律规矩,是斗争智慧、经验得失的深厚积淀,是历代共产党人探索、试错、创新的宝贵结晶,是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基因”密码。  

二、党纪党章严于国法

党纪与国法共同构成法治防线。国法是每个公民都要遵守的法律制度,而党纪是对党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必然严于国法,这是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的。我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个表现是约束更多。公民一些行为,在国法中可能没有涉及或明确规定,但在党纪中却是明令禁止的。新中国建立前夕,党就在西柏坡立下“六条规矩”: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这些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多是人之常情,但对党员来讲就是刚性约束。第二个表现是处理更重。党员干部违法犯罪,不仅要受到与普通公民同样的法律制裁,还要受到党规党纪的严肃惩处。哪怕是一些涉及道德层面的问题,比如,弄虚作假、骗取名利,侮辱诽谤、诬陷他人,临危退缩、能救不救,以及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按目前国家法律处理起来,弹性空间很大,而党规党纪则有严格界定,一旦违背,就必须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第三个表现是责任更大。小平同志说过,“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纪不仅用来规范党自身的内部行为,还要引领和保障国法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据4月28日《中国经济网》报道,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至少已有177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被调查(不含企业任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树立了鲜明导向。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挥党纪的先导、核心和主体作用,才能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党纪保障国法实施,以国法强化党纪效能。  

三、党纪党章重于生命

资产阶级政党的党纪一般较为宽松,内部纷争、派系林立,主要靠利益维系而不是靠纪律约束。而我们党一直把严明纪律视为生命线,把执行党纪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我们正是依靠铁的纪律,形成了坚如磐石的团结统一和坚不可摧的强大战斗力。理解党纪重于生命,有三个方面:一是关乎人心向背。我们常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守纪律、讲规矩,就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在党的历史上,有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霓虹灯下的哨兵”,以及周总理亲自为亲友交伙食费等动人故事,正是从普通党员到党的高级干部,用严明的纪律规矩,树立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赢得了最广泛的拥护和爱戴。二是关乎兴衰成败。1937年,革命功臣黄克功逼婚不成,枪杀陕北公学女学员,毛主席毅然“挥泪斩马谡(sù)”。而1935年,蒋介石的爱将张灵甫因生活原因射杀妻子,蒋只把张判了十年,但不到两年就特赦他,并加官晋爵。有人说,国民党赦一个张灵甫,党纪乱而后功溃;共产党毙一个黄克功,党纪立而后功成。国共两党执纪的天壤之别,用成败的结局做了最好的诠释。三是关乎生死存亡。当年,苏共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风党纪败坏,从党的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到大部分党员,目无党规党纪,特权思想盛行,严重脱离群众,党的生命早已名存实亡。当前,我们党进入回归好传统的攻坚期,正能量与负效应的交锋、严守党规党纪与破坏政治生态的较量,全党正处在重整行装、再走长征路的新征程。可以说,我们对党规党纪的坚守,直接决定着党能否保持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四、党纪党章矢于忠诚

对党忠诚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也是最高要求。忠诚从哪里来,既要靠崇高理想信念支撑,也要靠严格纪律规矩约束。纪律规矩对坚守忠诚的作用,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①纪律是磨刀石。正是基于纪律规矩的约束和磨砺,能使党员干部反复校正公与私、情与法、始与终的取舍,纠治非无产阶级思想,点滴养成,长期锤炼,逐步从不适应到适应、不习惯到习惯、不自觉到自觉。②纪律是压舱石。党规党纪是忠诚的具体化。我们每一个党员,只要严格按纪律规矩做人做事,不越雷池半步,就能避免走偏路,就是践行对党忠诚,就能保证各级党的组织统一意志、统一步调、统一行动。③纪律是试金石。纪律规矩是检验忠诚的标尺,无论是平时还是关键时候,无论是大事还是小节,无论是人前还是人后,只要看一名党员遵规守纪的行为,就能判断其忠诚的真伪。当年,顾顺章生活作风不检点,陈赓就预言“只要我不死,就一定能看到他叛变的那一天”,事实也正是如此。  

第三部分 违规违纪的具体表现

当前,各级坚决贯彻习主席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指示,坚持反“四风”、改作风,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我们各级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增强,新风正气明显上扬。但结合违纪案件通报和我们身边见到听到的一些事例,党员干部中一些典型的问题仍若隐若现。  

一、表里不一,言行举止丧失底线。我们讲,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在政治上思想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但是,从各级通报和调查的情况来看,一些不良现象和行为依然存在:有的空喊口号,表态调门很高,实际动作很少;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当“两面人”;有的对上对下不一致,对上吹吹拍拍,对下颐指气使;有的整天喊遵规守纪,说起来漂亮,喊起来响亮,但做起来却挂空挡。 

二、我行我素、自以为是、擅作主张。现实中,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程序混乱、组织纪律涣散的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接受组织管理;有的处理重大问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专心研磨如何“打擦边球”;有的对群众说官话、打官腔,拒绝批评帮助,听不得不同意见;还有的一到非工作时间,海阔天空、到处乱跑,不按规定向组织报批个人去向。

三、消极懈怠,身在其位不谋其政。小平同志讲,不干,半点马列主义都没有。我们少数党员干部精神懈怠,缺乏革命斗志。有的安于现状,守摊子、混日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拈轻怕重,不作为、不担当,只想当官、不想担责,遇到棘手问题就打太极、踢皮球;有的不安心不尽心,心思和精力用于琢磨上级机关、迎合领导喜好上,不尽职、不尽责;有的“老好人”思想严重,信奉“只栽花不栽刺”,下基层检查督导怕批评人丢选票,宁可损害党的事业,也不愿得罪个别人。如此庸政懒政怠政,其实也是一种腐败。  

四、格调庸俗,交往过滥玩物丧志。情趣低下、生活放纵、不拘小节,往往是腐化堕落的开始。现在,一些党员干部有的崇尚奢靡、爱慕虚荣,热衷于高消费,穿名牌;有的静不下来思考问题,班外时间精神上情趣低俗、纸醉金迷,交往上前呼后拥、推杯换盏;有的庸俗了称呼,称领导为“老板”“老大”,称下属为“哥们”“兄弟”等等。党员干部不能洁身自好,就没有威信表率可言,更不可能带好队伍、带好风气。

以上四个方面表现,尽管问题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已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恶劣的影响。一是损害单位建设;二是败坏党员形象;三是断送前程家庭。《论语》中讲:“吾日三省吾身”,我们共产党人强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说的都是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对于严明党的纪律这个关乎根本、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重大问题,每名党员都应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的胸怀,认真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醒醒脑、提提神,震撼洗礼思想灵魂。  

第四部分 循规蹈矩的实践要求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遵规守纪是每个党员锤炼思想作风的重要方面。一旦党性缺失、底线突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正所谓:“隐蔽之处最能看出人的品质,细微之处最能显示人的灵魂”。我们必须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做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具体来说,需要做到四个相统一:  

一、忠言与忠魂相统一。

我们平时讲对党忠诚,既要有忠言,充分表达信党爱党的鲜明态度,在党言党;更要有忠魂,从心灵深处接受党的一切,在党为党。务必做到:①真正信仰。现在“伪忠诚”的表现不少,从通报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涉案人员嘴上讲马列、心里敬鬼神,嘴上讲真理、心里想金钱。对待这种情况,就是要强化党性修养,必须把我党“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搞清楚,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②真挚热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热爱党,把党的大局当作最高的大局,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热爱人民,把人民的利益当作最大的利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热爱集体,把集体的形象当作最重要的形象,时刻谨记一言一行都在给党、给集体加分减分,始终维护党员个人和单位集体的好样子。③真诚奉献。落到日常工作中,就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不热衷表态,但能高标准干好工作;不好大喜功,但能积极主动作为。也就是要做到平时看得出来,踏踏实实、无怨无悔;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危急时刻豁得出来,迎难而上、不怕牺牲。  

二、是真学与笃行相统一

两千多年前荀子就说过,“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之瑰宝”。党员干部要做遵规守纪的表率,树立严明纪律、依规办事的好作风,必须在“尊、学、守、用”四个方面上下功夫。①“尊”。就是尊崇法治、敬畏法纪,举头三尺有纲纪。时刻牢记党纪允许做什么、禁止干什么,做到权势面前不低头、不盲从,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变通,诱惑面前不动摇、不失范,坚决维护法纪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②“学”。党员干部都是党纪党规的具体执行者、落实者、维护者,要自觉加强法纪法规的学习掌握,特别是那些与我们各自岗位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条文,必须熟知熟记,推动本职业务不偏航向、科学发展。③“守”。2018年3月17日,习主席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习主席作为党的核心、军队的统帅、人民的领袖为全党做出了表率。我们也应当经常问一问自己,纪律意识有没有淡化,言行举止有没有逾矩。要学会在纪律约束中工作,习惯在规矩管束下行事,想问题、作提建议、办事情都要在法纪之下,任务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不要指望法外开恩。④“用”。现在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都普遍增强,我们必须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真正做到示范表率。  

三、慎权与尽责相统一

权责一致,天经地义。能否处理好权责关系,体现党员干部的角色定位和能力形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就是要按照习主席强调的,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①受权要知责。我们的党员干部手中都有些小权力,但有权不能任性,应知道权有多大、责就有多重。要多讲“按规定办”,少讲“我说了算”,说话办事,都要与党纪党规对表,做到“口头”服从“红头”。②有权要履责。作为党员干部,既要干净又要干事,既要廉政又要勤政,绝不能把纪律规矩的约束,变成“为官不为”的借口,更不能遇事推诿拖延、上交矛盾。③滥权要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8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6.7万件,谈话函询34.1万件次,立案63.8万件,处分62.1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6万人)。尤其是重大决策实施终身追责,在落实权责一致上高高地立起了警示牌。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单位建设负责、对自己家庭前途负责内在要求,用好手中的每一份权力。  

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

就是内因与外因的关系。在这方面,应当做到三点:①心中有敬畏。党员干部要始终从内心深处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我们入党时都对党旗宣过誓,“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现在,随着时间推移、位置变更,应当经常问一问,当初的承诺有没有改变?做得怎么样?留下了什么?真正做到慎微慎独,防微杜渐,内心坚守。②行为有底线。过去我们党的很多地下工作者,经常与“魔鬼”打交道,出污泥而不染,靠的就是守住了革命的底线。我们现在正面临“四种危险”“四个考验”( 四个危险指: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四个考验指: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关键期,唯有做到信念坚定才能一往无前,克制欲望才能抵住诱惑,恪守底线才能保持定力,始终管住自己,立于不败之地。③组织有责任。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我们党员干部要切实肩负起从严治党、从严治官的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分兵把口、各负其责,把分管工作和领域搞得很干净,把本单位、本部门、部室的政治生态搞得很纯正,带得风清气正、人才辈出。这是形势所迫、职责所系、担当所在。

第五部分 公司纪检工作要求

根据刚才讲的内容,结合公司纪检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保证党组织、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委(支部)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责任,坚持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放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以身作则、慎独慎行,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和示范者。要坚决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程序、规则、集体意志办事,确保政令畅通。领导班子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增进和维护班子团结,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善于运用民主的办法科学决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推动工作。要提高个别酝酿的本领,加强调查研究,对酝酿的议题做到准备充分。会议决定要遵守工作规则和程序,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作出决策,决策作出后必须雷厉风行、不折不扣一抓到底。

二、强化教育,筑牢防线。要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以“三会一课”为基础,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股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等党纪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铁十五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扎牢思想堤坝。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正面与反面相结合,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观看电教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专家授课、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推进警示教育落到细处实处。认真排查和防控岗位廉洁风险,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警钟长鸣、戒尺高悬。要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活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有针对性的“谈”,及时掌握党员和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思想情况,将监督关口前移,帮助党员和干部职工及时发现问题,化解不良情绪,多练“防患于未然”之功,防止发生连锁反应和事态扩大化,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打好反腐“预防针”,通过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

三、强化监督,巩固作风。双节即将来临,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的反四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要抓住关键少数,注重节前提醒、重申纪律,节中察访,节后追责问责、通报曝光,落实值班、报告、督办及快速处置制度,找准易发多发问题,对严重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着力解决庸碌无为、松垮散漫、推诿扯皮等问题,着力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着力解决重“痕”不重绩、留绩不留心等问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和巩固作风建设。

四、强化整改,提高效能。今年以来,中铁十五局巡察组对公司机关、朔黄运输处进行了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公司巡察办、财务部则对其他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中铁十五局则经历了国资委党委第二巡视组下沉巡视、 股份公司党委第四巡视组财务资金管理专项巡视、 股份公司财务资金管理专项整治验收等系列巡视检查。在股份公司“两个责任”推进会和中铁十五局执纪审查会议上,都分别通报了巡察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处理情况。我们要以系列巡察和检查为契机,把外事当家事,举一反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 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对巡察过程中提出的反馈整改意见,要诚恳接受、立行立改;对巡察组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积极配合、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公司纪委要约谈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员,确保各项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以上就是我今天和大家共同分享和学习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有所学、有所思、有所悟,在干好本职工作同时加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真正做到党员的表率作用!下面送大家两句话我们一起共勉:“淡泊名利,清风拂袖身自正;曲直分明,正气在胸威自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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