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6〕239号)规定及总公司工作部署,我集团公司已经完成2017年上半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2017年上半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
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公示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核实,请签署或自报本单位名称或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监督部门电话:020-61328137
传真:020-61324947
附件:2017年上半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广铁(集团)公司建设管理处
2017年7月7日